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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精神丛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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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9 Aug 2008 12:15:0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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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杨奎松：何为民族主义，我们应该怎样爱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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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精神丛林</dc:creator>
			<pubDate>Sun, 4 Nov 2007 20:59:2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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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8"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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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b><font color="#ff0000" size="5">何为民族主义，我们应该怎样爱国？ </font></b><br /><br /><br /><br /><br /><font color="#0099cc">南方周末　 &nbsp;　2005-07-28 15:13:13</font></div></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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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font><br /><br />　　&mdash;&mdash;&mdash;杨奎松教授访谈录<br />　　<br /><img alt="" src="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50728/wh/ydws/200507280068_283254.jpg" border="0" />　　杨奎松<br />　　1953年10月生，重庆市人。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主要著作有：《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西安事变新探&mdash;&mdash;&mdash;张学良与中共关系之研究》等。　　<br />　　<br />　　○今年，恰值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有关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讨论在一些人中相当热烈，并且有很激烈的争论。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历史上的一些问题。究竟怎样的民族主义才是积极的，怎样才算是爱国，您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是怎么看待这种问题的？<br />　　我想，这种争论中国近代以来久已有之，不足为奇。不仅今天和过去会有争论，就是今后多少年内，也很难统一认识。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恐怕是能不能实事求是地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历史的问题。实际上，真正能够了解近代以来的历史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民族主义也好，爱国也好，在不同的时期，对于不同的个人或政党，包括政府，都是有着与我们今天很不同的表现的。很难认为，爱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标准，并且是越激烈、越彻底就越真诚。<br />　　以孙中山在中日甲午战争时候的作为为例。没有人能够否认孙中山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杰出的爱国主义者。但是，熟悉近代史的读者都知道，孙中山自走向革命道路之后所做的第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就是1894年的广州起义。问题是，这次起义的背景是什么？是中国正经历着中日战争史上的第一次惨败，国家面临被瓜分的危机。而且，孙中山不仅选择这个时候发动起义，他还想利用敌国日本的帮助，来实现推翻满清政府的设想。结果，这边日本正在北方进攻中国的海军和海防，邓世昌等爱国将领壮烈牺牲，那边孙中山却在广州几度秘密求见日本领事，要求日本给中国革命者提供武器帮助。尽管日本政府这时没有理会孙中山的请求，孙所发动的起义没有成功，但是这件事无疑留给后人一个颇多困扰的问题：如果我们相信那个时候邓世昌他们更爱国的话，那么，孙中山他们的行为又该如何理解呢？<br />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种例子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再来看一个更极端的例子。我们知道，1915年日本乘着一战爆发，占据了原为德国所占据的中国胶东半岛，并且利用袁世凯想要称帝、需要得到列强支持的机会，向袁政府提出了变相独占中国的&ldquo;二十一条&rdquo;。自1960年代以来，就有资料显示，孙中山了解到日本政府的这一阴谋后，曾力图抢在日本政府与袁政府达成条约之前，以日本帮助中国革命为前提，率先与日本达成一个类似的秘密盟约。围绕着这一事件的真伪，学界已经进行了长达40年的激烈争论。一些学者坚信孙中山不可能做出这种行为，因而认为这些资料不可信。但是，其实在这个时期，更重要的，可能还不是这个没有签成的盟约的有无真伪的问题，而是孙中山领导的中华革命党已经乘日军占领胶东半岛之机，在日控区建立了中华革命党东北军，并且开始从日本占领区向当时中国政府所控制的山东其他地区发动进攻。要知道，日军占据胶东半岛这件事，后来恰恰是爆发1919年全国范围的五四爱国反日运动的关键所在。然而，中华革命党这时却利用日军的占领，在日本军方帮助下，建立起一支骨干为日本浪人和日本中下级军官的革命党人的军队，试图以此来发动军事革命，推翻当时中国的中央政府。如果我们不是历史地看问题，我们大概是不会把孙中山和中华革命党的这种行动与&ldquo;爱国&rdquo;两字画上等号的。<br />　　也许会有人强调说，孙中山以及他所领导的这些革命组织，不过是些资产阶级的革命党。而中国资产阶级的革命性，从来就是不彻底的，他们爱国自然也不可能彻底。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个有共产党参与的例子。<br />　　1924年春天，正是国共第一次合作的蜜月期，双方却爆发了第一场公开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如何对待外蒙古的地位和前途的问题。外蒙古这时还在中国的主权范围之内，但是由于北京政府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自顾不暇，因此已经失去了对外蒙古的实际控制权。苏联不仅乘机进入了外蒙古，并且在外蒙古扶植起一个人民党，还利用它建立起一个亲苏的政府。面对这种情况，北京政府极力反对，并拒绝与苏联政府发生外交关系。双方几度谈判，均不得要领。为牵制北京政府，苏联这时也和南方的孙中山进行积极的接触。孙中山和国民党的态度与北京政府略有不同，他与苏联外交代表越飞签订了一个联合宣言，宣布在苏联方面承认外蒙古主权属于中国的前提下，赞同苏联红军可以暂驻外蒙古。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这时的态度又与孙中山和国民党不同。他们为了推动北京政府在外交上做出妥协，公开主张对外蒙古的问题应当依据&ldquo;民族自决&rdquo;的原则来行事。即应当允许外蒙古人民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做出选择：是继续保持与中国关系的现状，还是选择高度自治，抑或干脆独立出去。可以想象，中共的这一看法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国民党人的激烈批评。今天大概没有人会说共产党人不爱国吧？那么，何以共产党当年对于维护中国在外蒙古主权问题上的态度，还不如国民党坚定呢？<br />　　<br />　　○您提的这些事情真是让我很吃惊。实在是惭愧，我们也都学过历史，甚至很关心中国的近现代史，但对您谈的这些事情几乎是闻所未闻。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我们今天又该怎样来理解这些事情呢？<br />　　其实，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我在讲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史的时候，一上来通常先给同学们放一些投影，或留一个作业，让同学们看不同朝代的历史地图，比较不同时期古代中国的疆域和版图有什么区别。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同学们在学习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史的时候，脑子里先有一种历史感。就是要知道，中国近代以来的疆域和版图，并非古已有之。古代中国的疆域版图的变动是非常大的，始终都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并不是到清末就停止了。严格地说，它一直延续到了1940年代。如果具体到每一条具体的边界的划定，某一小块土地或岛屿的归属，甚至延续到今天都还没有得到一个彻底的最终的解决。试想，在这种并不确定的状态之下，我们又如何能够要求历史上的志士仁人在对领土主权等问题的认识上，一定要保持同一的观点，甚或按照我们今人的认识来行事呢？<br />　　<br />　　○逻辑上这似乎是不错的，但是，近代国人真的对领土主权没有一致的看法吗？就以东北地区而论，中俄之间也早就签订有《瑷珲条约》等相关的界约啊？为什么东北的主权归属在近代以来还一直会受到挑战呢？<br />　　这恰恰是我们必须进一步提出来讨论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领土和疆域长期以来不能确定？说来也很简单，就是因为落后，因为中国近代化、或我们今天讲的现代化的进程开始得太晚。我们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就是我们今天所谈论的民族国家，包括近代以来的中国，与古代的或中世纪的国家，是根本不同的。欧洲30年战争以前，世界上还没有什么主权和领土的观念，自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确定的国家的概念。这个地方今天是你的，明天可能就是我的。直到这种弱肉强食、你争我夺的战争实在打不下去了，1648年弄出一个《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于是才开始有了相互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建立国与国之间平等外交关系及其共同遵守公认的国际法之类的观念，渐渐地产生出来。当然，这并不是说从此以后弱肉强食的局面就改变了。尤其是对欧洲弱小国家和欧洲以外其他落后民族，这种情况其实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愈演愈烈了。近代的中国之所以会被列强瓜分来瓜分去，几度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机，就是因为处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下。想当初，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不就是因为根本不懂国际法，又没有外交常识，才会把治外法权拱手让出，并且主动与列强去协定关税的吗？在1840年以后差不多100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志士仁人第一位的目标就是要建国，建一个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独立统一的中国。至于这个国，究竟应当有多大、能够包括哪些地方，在开始的时候，国人之间自然也不会有很统一的看法。尤其是那些当年的革命者，公开以反满为号召，因此，他们最初的建国目标往往也不出&ldquo;复明&rdquo;的范围，即试图恢复明朝的疆土。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看一看孙中山1905年成立同盟会时所提出的宗旨&ldquo;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建民国，平均地权&rdquo;就能够明白。&ldquo;驱逐鞑虏，恢复中华&rdquo;，已经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孙中山等革命党人当时意图建国的范围。按照同盟会这时的建国设想，它自然是不包括关外，也就是今天的东北地区的。<br />　　<br />　　○但是，这样的主张，当时多数的中国人都能够接受吗？<br />　　当然有人不接受。在民族国家、民族构成及其疆域范围这些问题上，当年主张&ldquo;保皇&rdquo;的康有为、梁启超的想法，远比孙中山革命党人的想法，要更符合今人的认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他们是站在当时清政府的角度来认识国家民族问题的，和造反的革命党人不一样。他们除了相信光绪皇帝尚有可为、值得信赖外，还因为以满清的国家为国家，故不愿看到因为孙中山等人的反满革命而使中国旧有的版图四分五裂。问题是，康有为他们的主张在当时有多少代表性呢？我们要知道，在当年，一个国家落后，不仅会招致侵略，更重要的是会造成国人的民族情感和国家意识的淡薄。关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要拿1895年的公车上书运动与1919年的五四运动略作比较，就可以明了其中原委。<br />　　我们知道，公车上书运动的发生，与五四运动的发生，具有大致相同的背景，都是针对日本割占中国领土一事所进行的抗议，并且都是针对相关的正在签订中的条约。所不同的是，1895年的马关条约，中国损失的是辽东半岛和台湾岛；而1919年的巴黎和约则使中国无法收回胶东半岛。两相比较，马关条约的危害无疑要更加严重得多。今天有学者质疑康有为等人的公车上书是否实际发生过，但肯定当年确曾有过全国性的上书现象。问题是，这种爱国举动，仅仅集中在文武官员和一些中心城市的举人中间，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几乎没有太多反响。不仅如此，正如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当时在广东，孙中山等革命党人还在秘密联络日本领事，希望取得援助，乘机发动推翻朝廷的武装起义。这种情况和1919年的五四爱国运动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五四运动的爆发，全国各大中城市几乎都有响应。其实际参与者，既有上层政府官员，更有大批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甚至还有相当多的普通市民。参加人数超过公车上书运动不知多少倍，影响也大得多。也正因为如此，公车上书运动对政府签约几乎没有造成任何阻力，五四运动却能够迫使政府向列强表示了拒签的态度。<br />　　这两次目的大致相同的运动，何以会有如此之大的区别呢？这里面原因很多，但有一条值得注意，即1895年的中国，要远比1919年的中国更落后。<br />　　首先是信息传递的方式落后。1895年时，中国内地之间的交通基本还是靠马和马车；即使是发生了甲午战争、闹出了割让辽东半岛和台湾岛这样的大乱子，稍远一些的城市要想听到消息，通常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当时虽然已经开始使用电报，但多半也还只是官方通讯的一种特殊手段，能够由此得到消息的人数非常有限。由于电报技术不普及，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报纸，普通人对于这类消息只能靠道听途说，难以确认。再加上当时信息传播的方式还是用文言文，一般百姓被隔绝在外，其对社会影响之微弱，可想而知。<br />　　其次是旧学当道，新学未开。由于1895年既未开始向欧美日本派遣留学生，在国内也还未开始办新学堂，城市作为教育和文化集散地的功能尚未形成，新式知识分子和接受新式教育的、自我感觉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的学生群体也尚未出现。换言之，即使有割地赔款之类的消息传出，因为没有容易受到这类消息刺激的受众，也难以形成群众性的抗议浪潮。以康有为那时的热心，且又身在京城，能够组织数百上千举子进行公车上书，最后竟因顾及会试而不了了之，亦可见当时情形之一斑了。<br />　　五四运动何以浩浩荡荡、一发而不可收拾？第一，电报通行，报纸杂志铺天盖地，巴黎和会的消息转瞬间即传遍全国各大中城市；第二，新式知识分子人数众多，再加上青年学生齐集各大中城市，思想观念与1895年的举子秀才根本不同，视爱国为己任，极易受到此种消息的刺激，故而一呼百应；第三，帝国成了民国，民众观念上也大不同于晚清时的臣民思想，国家民族之事，在许多城市居民看来，也与自己息息相关，从而也就有了五四运动的群众基础。<br />　　两次爱国运动，两种不同规模，影响到革命党人的政治主张，也大不相同。孙中山在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之时还可以在广州联络日本领事，而五四运动一发生，他连与日本进行秘密外交都不行了。史料记载，孙中山在五四之前还一直试图与日本谈判，取得其援助呢。而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后不久，他就不仅公开地批评了日本的侵华野心，而且再也不曾和日本人谈论过用满蒙地区之类的权益来交换援助的事情了。中国民族主义运动之渐进及其效用，由此可知一二。<br />　　<br />　　○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些不理解。为什么是在五四运动之后？事实上辛亥革命已经创立了中华民国，孙中山和同盟会也已接受了&ldquo;五族共和&rdquo;的观念了，为什么这之后他还会一度尝试拿满蒙地区的权益来交换日本人的援助呢？<br />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能需要先来谈一下何谓民族国家的问题。我们这里所说的国家或民族，指的都是近代意义上的。它是根本区别于古代和中世纪的国家的。其区别，除了有得到国际公认、受到国际法保护的确定的边界和独立的主权问题以外，更重要的则是国民和国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古代的或中世纪的国家是什么？形象地说，就是&ldquo;朕即国家&rdquo;，即所谓&ldquo;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rdquo;。人民和国家的关系，就是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我们所以不能同意说被清王朝玩弄于股掌之中、以排外为主旨的义和团运动是民族主义运动，其原因也就在这里。<br />　　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是什么？是NATIONSTATE，也就是所谓的&ldquo;国民国家&rdquo;，即建立在&ldquo;天赋人权&rdquo;和&ldquo;主权在民&rdquo;的基础上的国家。在这种国家里，每一个达到法定年龄的国民，不仅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权，而且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可以定期通过选票来决定谁来代表他们行使管理国家和服务国民的权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ldquo;民族&rdquo;才具有实质的意义。因为，它是由那些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的、一个个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的国民集合而成的。因此，我们今天所高唱的&ldquo;爱国主义&rdquo;的口号，不是诞生在中世纪的罗马帝国时代，也不是诞生在工业革命初期的英国，而是诞生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为什么？因为只有这个时候人民才会相信，这个国家的命运与他们自己的命运息息相关，从而也才会有所谓的&ldquo;爱国主义&rdquo;产生出来。如果当时的法国仍旧是路易十六的，法国人还会那样热血膨湃地去投身于爱国战争吗？<br />　　了解到这一点，我们也就多少能够明白孙中山当年是怎样看待这种问题的了。很显然，他之所以会那样做，是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满清皇帝统治下的中国，还是袁世凯统治下的中国，都不是他心目中真正意义上的国民的国家。在他心目中，中国作为汉族国家的基本疆界是很清楚的。即使中华民国的最初建立，肯定了满蒙地区属于中国的版图范围，但是，第一，在孙中山等人看来，满蒙从来不在中国历代汉族王朝的有效管辖范围之内，如今也仍旧鞭长莫及；第二，与其让满清皇帝或另一个汉族皇帝袁世凯长期统治下去，使中国人永远不能摆脱受奴役的地位，不如暂时做出一些权益上的牺牲，创立真正的国民的国家。而类似这种观念，在共产党人其实也是一样。如抗战期间国共双方围绕着《苏日中立条约》和《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争论，就很典型。当然，也不仅是革命党人，那些爱国知识分子也不例外。最近杨天石教授就考证过胡适1930年代中期为了给国家建设争取时间，力主用承认伪满洲国的办法来避免中日战争的情况。<br />　　<br />　　○这是不是可以看作为一种政治谋略？问题是，一般民众恐怕很难理解。毕竟，国家民族的权益，在他们眼里是实实在在的。<br />　　其实民众对国家的认识和要求是非常不同的。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真正实实在在的是生活。在具体的生活层面之上，也有城与乡、中心与边缘、受过相当教育与很少受过教育等等的不同。他们对国家民族问题的感受和主张因此也就不会是完全相同的。何况，随着时间的发展，人的认识也会变化。即使历史发展到抗日战争，国人对国家民族的认识也并非就都一致起来了。一个我们提得最多的例子，就是中国举国抗战的时候，也正是汉奸倍出的时候。而如果我们能够历史地看问题，我们就不应该简单地断言：凡是与日本人合作的，就一定是汉奸。我想，应当有不少人都看过姜文导演的电影《鬼子来了》了吧？影片反映的，是抗战期间黄河边上一个村庄的农民，在日本人枪口下艰难地讨生活的情形。那里算不上是中国最落后或最不发达的地区。但是，情况却没有太大的差别。比如，许多农民从小到大没有进过城，没有上过学，更没有读过书报。他们连中国过去有怎样的历史都不大清楚，你怎么要求他去爱国？他们和国家的关系，是通过地主士绅和地方官吏在租税关系中体会到的。因此，他们其实无法真正感觉到国家能够带给自己什么。这也正是为什么中国的农民历史上可以为了生活而揭竿起义，却不会像士大夫那样关心到底由谁来统治他们。在他们看来，哪个朝代的租税轻，哪个朝代的皇帝就是好皇帝。想一想历史上外族入侵时农民普遍表现出来的漠然态度，你就知道为什么姜文电影中的农民没有我们通常在教科书中看到的那种民族主义的激情了。<br />　　关于这一点，最有力的一个例证莫过于1944年发生在河南的事情，当时已经是抗战行将结束的时候了，日本人发动了豫湘桂战役，在横扫黄河以南的国民党守军时，当地农民竟蜂拥而起帮助日本人打中国军队。为什么？就是因为当地农民太痛恨国民政府驻守河南的将领汤恩伯及其军队了。由于守军的残酷压榨，导致那里的农民宁愿接受日本人，也不愿受自己人的统治。从这个例子中很容易看出当年民族主义在中国普及的程度如何。<br />　　当然，简单地认为这种事情只是发生在农村，也不公平。1947年底中共占领石家庄后，当时负责指导城市接收工作的中共中央工委书记刘少奇就发现，石家庄老百姓里普遍存在着一种&ldquo;人心思汉(奸)&rdquo;的情况。何以如此呢？就是因为国民政府抗战胜利后&ldquo;接收&rdquo;变成&ldquo;劫收&rdquo;，导致民间怨声载道；再加上战争不断，经济恶化，许多市民转而怀念伪军统治时期。因为那个时候社会要更有秩序得多，生活安定得多。同样，像东北这样的地方，苏军帮助中国打败了日本关东军，结果因为其军纪不佳，再加上一度土匪横行，东北老百姓中间也长时间流传着日本人比老毛子好的说法。而熟悉战后台湾史的人也知道，国民政府接收台湾以后，因为太过腐败，和日本占领时期形成巨大反差，在台湾民众中间自然也就发生了类似的心理。这种心理延续之久，甚至在国民党领导台湾经济起飞之后，也依旧无法消除。<br />　　我举出上面的例子，只是想说明，我们不能因为我们今天生活的水平、环境，及其与国家的关系改善了，就简单地拿今天的标准去衡量过去，甚或简单地去批评过去人如何如何国家民族意识薄弱，轻易地指责谁谁是汉奸。我们必须理解，很多情况是不同的历史条件或认识角度造成的。包括我们今天对国家和民族的认识，也都是在历史渐进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完成的。即使到今天，即使是在国家、民族这种问题上，这种历史的渐进也还是在继续其步伐。一个最简单不过的例子，二战结束后，联合国成立时，世界上只有60多个国家，经过60年后，如今的联合国已经达到200个国家，几乎是二战结束时的三倍。换句话来说，在这60年里，尽管已经不再是弱肉强食的时代，已经不再有一个国家吞并另一国家的战争，国家的分裂、新的民族和国家的崛起，却仍旧在不断地发生着。因此，我们要庆幸，中国因为太大和有悠久且统一的文化传统，因此没有被列强所瓜分；中国因为走向近代化的过程恰好赶上两次世界大战，再加上历届政府或政党在外交上没有犯太大的错误，因此才得以保有今天的领土和疆界。如果我们因为中国没有被瓜分，因为我们能够有今天，反而自我膨胀起来，相信应该去找历史的后账，甚至动辄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如何如何来看待我们和周边国家的关系，包括中国在世界政治当中的地位，那不仅是不明智的，而且是注定要犯错误的。<br />　　<br />　　○那么，在您看来，中国作为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应当是在什么时候形成的？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国人民族主义意识的发展具有怎样的一种关系？<br />　　中国作为一个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形成，毫无疑问是一个缓慢的、渐进的过程。正如我前面讲到过的，形成一个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至少需要有两方面的条件，首先是它要能够统一成一个民族，有独立、统一并且稳固的政府，因而有得到国际公认的主权地位和领土疆域；其次是要有相当的民主，也就是说，国家不能是少数个人的，而应当与多数国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多数人要认同这个国家，相信自己是可以行使主人的权利的。这样的条件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显然不具备。无论是晚清的皇权统治，还是辛亥革命以后的北京政府时期，抑或是国民党在南京建立了中央政府之后，几乎都没有能够实现这两个条件，特别是无法实现第一个条件。国民党在大陆统治了20多年，连统一的问题和建立稳固的政治中心的问题都没有根本解决。其有效统治范围最大的时候，也不过内地十几个省而已。在国民党统治时代，它始终没有能够改变中国最大多数人口的农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的那种隔膜的状况。因此，中国作为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应该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才逐渐形成起来的。尽管这里面仍旧有一个渐进的发展变化的过程，但很显然，只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中国才真正统一起来，它的疆域和政权也才真正稳固下来。同时，也只有在共产党的统治下，中国的民众才如此广泛地被动员起来，变成整个国家机器中的一部分，使相当多的人相信自己已经在当家作主了。这种感觉很容易让人们的民族主义情感得到满足。<br />　　我想你应当很清楚毛泽东建国之际传遍中国、至今仍旧让人念念不忘的那句豪言壮语：&ldquo;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rdquo;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理想，近代以来多少志士仁人为此抛头洒血，前赴后继。但是，惟有共产党满足了许多忧民忧国者的这种民族主义诉求。这也就难怪，那样多原来寄希望于使中国更西方化的知识分子和社会名流，包括大批工商企业人士，在国共两党最后的搏斗中，竟然会逐渐地倒向了共产党一边，欢欣鼓舞地一起欢呼一个统一的中国的诞生。看看傅国涌今年出版的《1949年：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一书，你就可以了解那些原本崇尚民主的西化的知识分子和社会名流，何以会在国共两党最后的搏斗中，大批倒向共产党一边了。<br />　　<br />　　○我记得您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说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起到动员民众的作用，也很容易伤害到自己。您是不是认为离开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中国近代以来的屈辱史，会使民族主义偏离积极的方向？<br />　　的确如此。中国的问题很特殊，它在近代既是一个落后国家，同时又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很长时间以自我为中心的&ldquo;天朝上国&rdquo;。这种反差极大的情况，很容易造成国人强烈的悲情意识。这种悲情意识的存在，在国家危亡、内外交迫的情况下，会起到动员民众和激励斗志的作用；而一旦国力上升，却依然受人轻视、甚至只是感觉受人轻视，都很容易反应过激。我发表过一篇讨论建国初毛泽东访苏时中苏两党民族主义碰撞的论文，其中谈到的几点情况，就很反映问题。比如毛泽东动身前往苏联为斯大林祝寿这件事，在国内引起的反响，就颇多负面。武汉总商会会长等一些工商界人士，就批评新中国领袖不应去外国给外国领导人祝寿。他们的理由是：中国历代皇帝都是接受别国的朝贡。即使学斯大林，也应该找一个边界地区，把别国的领导人请来会面，才足以显示新中国的自尊。再比如，新中国建立，急需发展经济、引进资金和技术，经国内地方领导人提议，中央批准，毛泽东和周恩来向苏联方面提出要求，订立了中苏经济合作的具体协定，准备由苏联提供资金和技术，在中国成立包括航空、造船、石油、有色金属等4个合营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这个消息传到国内，竟然引起包括北大、清华学生和教授在内的一些人的抗议游行，认为是便利苏联攫取中国经济权益的丧权之举。结果是，就连毛泽东回来后也认为应当彻底取消一切外资，才足以显示国家主权之独立。因此，不仅一切外资企业从此不复存在，随着斯大林去世，中苏合营公司也很快宣告取消。影响所及，当1954年10月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来华访问时，主动提出，中国南方剩余劳动力多，而苏联西伯利亚地广人稀，需要开发，正好可以互通有无，因此建议中国向苏联出口劳动力。对此，毛泽东当即反驳道：苏方的这种提议实际上是对中国人民的一种污辱，如果我们采纳你们的建议，别人就会认为苏联对中国的看法同资本主义西方国家是一样的。因为西方国家就是把中国看成是劳动力过剩、需要出口劳力来度日的贫困国家。很显然，国人中这种看起来相当自负，实际上隐含自卑的矛盾心理，对当时的领导人也不无影响。而以这样一种心态来处理对外事务，自然很容易摆不正自己的地位。<br />　　<br />　　○您说的这种现象的确很值得注意。那么你是不是同意说，在落后国家，正确引导和教育国民热爱自己的民族和国家，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br />　　中国与发达国家不可避免地在文化、教育以及生活水平，包括在政府管理与政治法律制度等许多方面，会存在巨大落差。这种落差，注定会导致国人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意识上会存在着差距。正视这种差距，理解人们之间认识不同的由来，应该远比有主观地去引导和教育要来得现实得多。<br />　　有意识地引导和教育当然有必要。我们不用举别的事例，只要比较一下抗战期间国共两党统治下农村地区落后农民民族意识的巨大差异就足够了。我们前面讲到过汤恩伯的军队遭河南农民围攻的情况。与此同时，抗战期间中共根据地里的农民，却明显地支持抗日。一位山西的农民讲过：我们村里的老百姓都喜欢八路军，小孩子看到八路来了，都抢着去遛马；大人们也抢着去听差。为什么？因为八路军吃喝都给钱，不打骂百姓，打日本鬼子比晋军强。从陕西过来的八路军没有一个当汉奸，当汉奸的都是晋军里面的人。这里有很多人都当八路军了，村子里的人都说：&ldquo;早一点当八路军，免得给晋军拉去当兵。&rdquo;在八路军占领区和国民党军队占领区的农民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别，当然是和中共在政治上的组织、宣传、引导和教育分不开的。<br />　　当然，从上面的例子中其实也可以看出，中共和八路军当年能够把农民吸引过来，动员起来，教育其懂得为什么救国，更多的也并不靠讲什么民族主义的大道理，而是靠他们自身的言行和榜样，来使农民从比较中受到影响。今天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太多。与其批评指责别人不爱国，讲些大道理，倒不如从自己做起，特别是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台湾高振东教授谈到过一件事，广岛亚运会举行闭幕式，与会的数万日本观众离场后，体育场竟和开场前一样干净，找不到一片碎纸。天安门广场举行活动后，每每满地垃圾，需要十几辆卡车才能运完。相比之下，我们为什么不能引导和教育国人向日本人学习，处处注意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地为国争光呢？我想，他的这个说法很有些道理。以我个人的感想，当我们一些人民族主义情绪膨胀，四面出击地指责他人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先检讨一下我们自己的问题呢？只有身正才不怕影斜，如果我们自己都没有做到的事情，反过来去指责他人，要求他人必须做到，那就不仅不足以服人，而且势必会造成反效果。<br />　　正确引导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依我看，最好是把那种对外的亢奋心态，更多地转移到解决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上面来。邓小平关于要&ldquo;韬光养晦&rdquo;的意见，恐怕不能轻易放弃。实际上，我们如今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比如我们要国人爱国，首先就要他熟悉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如果一个人连自己民族的历史和文化都不熟悉、不喜欢，又怎么能谈得上热爱自己的祖国呢？而要做到这一点，第一步当然就要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受教育，而且从小就应当受到优良的传统文化的熏陶，而不是空洞地强行去灌输一些完全不知从何而来的大道理。要如此，又要首先使人们的生活相对富裕，至少政府要能满足绝大多数家庭维持衣食住行和享受教育、医疗及养老的基本需要。因为&ldquo;仓廪足&rdquo;才能&ldquo;知礼节&rdquo;；饭都吃不饱，又如何能够去学习爱国的道理。就是学了，又如何能够体会到国家对自己的好处？还是那句话，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国民而言，更重要的还是现实生活的感受。所谓爱国的情感，理当是由人们对国家和民族的满足感、乃至于自豪感中油然而生的。<br />　　当然，&ldquo;仓廪足&rdquo;了，也不见得就一定能&ldquo;知礼节&rdquo;。一方面，百姓要真正达到衣食无忧的境界，必须确保礼乐不会崩坏；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相应的政治建设，国人越来越找不到当家作主的感觉，也就不会有对国家真正的忠诚与热爱。至于应当建设怎样的政治，在这里，我很愿意借用龙应台最近一篇文章中非常形象的说法，来畅想一下做一个对国家有自豪感的国民的感受：<br />　　<br />　　○他应当不怕警察，因为有法律保障了他的权利；他发言批评，可以不担心被整肃；他需要病床，可以不经过贿赂；他的儿女参加考试落榜，不会怨天尤人，因为他不必怀疑考试会舞弊或不公；他进出政府大楼，不必经过卫兵盘查，不需要开介绍信；他去办一个手续，申请一个文件，盖几个章，公务员不会给他脸色；各级政府和国营机构的年度开支，包括每一块钱的流向，不会轻易地被贪污和挪用，他可以随时举证要求调查；任何一届政府办事拖拉或服务态度不好，他都有权用选票在下一届选举中来改变这种情况&hellip;&hellip;<br />　　总之一句话，与其高唱民族主义一致对外，不如脚踏实地地做好我们面前急需要做的种种事情，让国人能早日以做一个中国人而自豪。</font></td></tr></tbody></table>]]></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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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吴晓波：万国大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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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精神丛林</dc:creator>
			<pubDate>Sun, 7 Jan 2007 12:54: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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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strong>万国大佬</strong></font></p>
<p><font size="3">　　1990年6月，尉文渊受命筹建上海证券交易所。他的第一个业务电话就打给了管金生，管在电话那头笑道，&ldquo;我知道迟早会接到这个电话，只是不知道会是哪个人打来。&rdquo;当时，全上海的证券公司只有三家：万国、申银和海通，其中，管金生当家的万国规模最大。</font></p>
<p><font size="3">　　在中国早期股市，管金生名声之大无出其右。他出生在江西一个小山村的贫寒之家，1983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获商业管理和法学两个硕士学位。毕业归国后，在很长时间里无所事事，被派到上海党校的一个&ldquo;振兴上海研究班&rdquo;里去&ldquo;深造&rdquo;。1988年，上海组建第一家股份制证券公司，41岁的管金生总算被挖掘了出来，出任这家拥有3500万元股本金的证券公司总经理。</font></p>
<p><font size="3">　　万国创办，管金生第一眼瞄上的是国库券。中国从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在相当一段时期里，由于缺乏流通性，所以很不受欢迎，国务院为此专门组建了国库券推销委员会，由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秘书长出任主任，人民银行、国家计委、中宣部、军委总后勤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一起参与，阵容空前强大。即便这样，推销国库券还是每年的头痛事&mdash;&mdash;对那时的基层官员来说，天下有两大&ldquo;难事&rdquo;，一是搞计划生育，二是推销国库券。不少地方政府以党性为号召，要求所有党员和公务员必须购买，有的政府和企业索性在工资中强行摊派发放。到后来，很自然地出现了国库券地下交易，一些人以五折六折的低价收购国库券，还有的企业用国库券变相降价，来推销积压产品。由于各地的收购价格不同，便形成了一个有利可图的&ldquo;黑市&rdquo;。这些行为虽属违法，但却日渐蔓延，已成无法遏制之势，到1988年3月，财政部被迫作出《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允许国库券上市流通交易。4月，上海、深圳、武汉等七城市率先试点开放，6月又开放了54个城市。</font></p>
<p><font size="3">　　管金生是第一个从国库券流通中嗅出商机的机构券商。当时，全国银行并无联网，所以各地的国库券价格相差很大，万国只有10多个人，管金生倾巢而出，跑遍了全国250个大中小城市和偏远乡村，到处收购国库券。有一次，他亲自到福州去采购，一出手就吃进200万元的国库券，这些从无数散户手中收来的券额都是5元、10元的，足足塞满了几个大麻袋，他租了一辆汽车直奔上海，装不下的两个大旅行袋，他一手拎一个坐飞机回去。在机场安检入口，他好说歹说硬是没有让安检人员打开旅行袋检查，到上海的时候，袋子的底部已经撑破了，他连拉带抱地总算出了机场。到1989年，万国的营业额做到了3亿元，成为当时国内最大的证券公司，其中绝大部分的业务来自国库券的倒卖套利。</font></p>
<p><font size="3">　　上海早年股市的风云人物杨怀定在他的自述《做个百万富翁》中，讲到过他与管金生联手炒作国库券的一个细节：1989年元旦刚过，管金生告诉杨怀定，他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管处串门，看到处长张宁桌子上压着一份文件，内容是1988年国库券准备在不久后上市。如果谁知道这个消息，黑市价75元买进，一上市可能就是100元，暴利25元，这是个发大财的机会。于是，杨百万成了万国证券的授权代表，拿了一台万国的点钞机，在海宁路1028号自己的办公室内大张旗鼓地收购，短短时间内竟买走了上海市面上一半1988年国库券。管、杨的狂收行动引起了金管处的注意，张宁在某日赶到万国突击检查，管金生想出了个绝招，把所有的国库券从地下室的金库转移到自己的办公室里，从地上一直堆到天花板。张宁来检查，一无所获而归，万国证券躲过一劫。数月后，1988年国库券上市，价格为104元，作为当时国内最大的两只&ldquo;国库券鼹鼠&rdquo;，管金生的万国证券和杨怀定完成了惊险而丰厚的原始积累。</font></p>
<p><font size="3">　　1995年2月26日，国际金融界发生了一场大地震，有着233年历史的英国老牌商业银行巴林银行宣布破产，其诱因居然是因为一个多月前，它在新加坡的一位28岁的期货经理的一个错误判断。1月份，这个名叫尼克&middot;里森的年轻人看好日本股市，分别在东京和大阪等地买了大量期货合同，指望在日经指数上升时赚取暴利。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月底，日本的大阪和神户地区发生大地震，东京股市掉头下挫，巴林银行最后损失金额高达14亿美元之巨，不得不宣告破产。</font></p>
<p><font size="3">　　管金生在1月底就耳闻了&ldquo;巴林事件&rdquo;，他对上海的另一位&ldquo;证券大佬&rdquo;、申银证券的阚治东说，&ldquo;中国要发生那么大的事件，大概要等十年以后吧。&rdquo;谁也没有想到的是，造化居然如此弄人，几乎就在他说这段话的同时，他也一手导演了一场毫不逊色的大灾难。</font></p>
<p><font size="3">　　此时的管金生正春风得意，万国证券在他的打理下，从4个人、半间小办公室起步，已经发展成拥有250多名员工、与国内外200家以上金融机构有合作、总资产超过12亿元的明星公司。从1994年的下半年起，上海证券市场的国债期货交易渐起高潮，与股票市场的低迷相比，国债期货的成交量日日放大，各个品种的价格也上涨得让人眼红心跳，当年就是从国债倒卖起家的管金生在这波行情中当然不会落于人后。1995年1月，国债期货市场最大的一个悬念是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债券会不会加息。这期代号为327的国债规模有240亿元，将在6月份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而此时在市场上的流通价为148元左右。当时，银行的储蓄利率为12.24%，市场普遍认为327的回报太低了，因此有消息称，财政部可能要提高327的利率。</font></p>
<p><font size="3">　　但是管金生不这么看。他认为目前的宏观局面是投资过热，金融秩序混乱，特别是不久前发生的沈太福集资案，让中央在利率提降等敏感决策上会采取保守的策略，因此，不可能从国库中拿出额外的钱来补贴。于是，他下令万国做空327。</font></p>
<p><font size="3">　　然而，这次他竟赌错了。他的做多对手是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隶属于财政部。2月23日，财政部宣布提高利率，327国债将以148.5元兑付。</font></p>
<p><font size="3">　　消息一经得到核实，327国债的市价就开始一路上涨，当日上午，价格就冲到了151.3元，比上一日涨了3元多。这时候，管金生手中握有大笔327期货合同，每上涨1元，就意味着他将赔进10多亿元。被逼到死角的管金生急红了眼，他下令，不惜一切代价必须把价格打回去，万国在市场上不断放单，多空双方发生惨烈的绞杀战，市场上一片血雨腥风。到收盘前的最后7分钟，已经失去理智的管金生孤注一掷，共砸出2112亿元的卖单，硬是把价位打落到147.4元。</font></p>
<p><font size="3">　　管金生的疯狂举动，终于让管理当局无法容忍。在这一天的攻防中，万国放出上千亿元的卖单，这至少需要100亿元的保证金，它显然不可能有那么多的资本保证，毫无顾忌的违规操作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当晚，上交所受命宣布，16点22分13秒之后&mdash;&mdash;也就是管金生用天单压盘的那一刻前&mdash;&mdash;的交易是异常的，经查是万国证券为影响当日结算价而蓄意违规，故此后的所有327交易均无效。试图虎口夺食的管金生终于被老虎咬住了，当时的局势是，如果按147.4元的收盘价计算，万国在327国债期货交易中盈利10多亿元，而按上交所后来的决定，万国则巨亏60亿元。</font></p>
<p><font size="3">　　5月19日，管金生被逮捕。9月15日，上交所总裁尉文渊因管制不力被免职。1996年，万国与申银合并，改称申银万国。</font></p>
<p><font size="3">　　把中国股市搅得天昏地暗的327事件遗下很多疑云，双方争夺的焦点其实就是327国债到底会不会&ldquo;升息&rdquo;。很多证券专家事后承认，&ldquo;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升息，而且一升就是5个百分点。&rdquo;至于市场上的多空绞杀更是失去约束，双方都在保证金不足、恶意操纵价格等方面存在诸多的违规行为。</font></p>
<p><font size="3">　　对管金生的审判结果到1997年的2月份才出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有意思的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是因为327国债事件而被捕的，但是对他的指控罪名则是受贿和挪用公款，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指控，管金生利用职权，先后三次受贿29.4万元，此外还挪用公司公款240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ldquo;犯罪情节特别恶劣&rdquo;。这位从江西小山村里走出来的股市枭雄功败垂成，无语向天，他没有委托辩护人，也拒绝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font></p>]]></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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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VS印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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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精神丛林</dc:creator>
			<pubDate>Sat, 6 Jan 2007 14:01: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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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strong>中国VS印度</strong></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投资者对&ldquo;Brics&rdquo;前景的兴奋之情已开始转化为一种对&ldquo;Chindia&rdquo;更现实的热情。&ldquo;Brics&rdquo;是指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巨大的新兴市场。&ldquo;Chindia&rdquo;则是指中国和印度。毕竟，迄今为止，在上述五个市场中，中国和印度规模最大，增长也最为迅速。</font></p>
<div>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和拥有11亿人口的印度，恰好也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两个经济体的增长都异常迅速，而且对于能源及原材料进口的依赖程度都越来越高。</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即便是确实存在的某些明显差异，也只是一个时间早晚问题。中国的增长起步更早、速度也更快，印度更穷一些，该国人均收入只有中国的一半。</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与此同时，印度经济也开始变得与中国经济更相似。瑞银集团(UBS)亚太经济主管乔纳森&bull;安德森(Jonathan Anderson)指出，低储蓄率导致低投资的印度，以前看起来更像拉丁美洲、而非东亚。目前，印度储蓄率正接近30%，出口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例也不断提高。</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安德森最近向香港外国记者会(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表示：&ldquo;印度现在看起来像只老虎。&rdquo;他的演讲有个恰当的题目：《印度走中国老路？还是中国步印度后尘？》。</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然而，两国之间某些方面差异太大，无法共同分析。中国是一个共产党专政国家，而印度则是全球最大的民主政体。未来20年，中国的人口增长将会止步，而随着印度人口超过中国、直奔16亿，印度将不得不为数亿名年轻求职者寻找工作。</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中国领导人通常自上而下地推行经济改革命令，组织基础设施的迅速建设，并迎合随经济增长而出现的城市化进程。</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印度政府则通常抵制改革，对基础设施投资支吾搪塞，同时&mdash;&mdash;对于一种根本不存在的印度式田园生活理想感情用事&mdash;&mdash;印度政府还拒绝迎合涌入城市的数千万农村移民。</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想想这些态度，再想想中国是一个年出口近一万亿美元、出口额是印度7倍的制造业大国，人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中国注定会成功，而印度则注定要失败。但现实情况更加复杂，也更为有趣，这主要是源于政治与市场及私营领域相互作用的方式。</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印度金融市场生机勃勃、活力十足（虽然对泡沫并无免疫力），而中国市场规模较小，又受到中国私营领域局限性和政府严格控制的高度制约。</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印度最主要的私营企业已经在信息科技、制药和金融后台外包等领域开拓出了利基市场，而这种现象通常只在发达得多的经济体中才会存在。它们通过发展资本密集型业务，来应对劳动力方面繁重的规章，而上述业务通常在低成本、劳动力过剩的国家不会存在。</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其结果是，一批最棒的印度企业自诩拥有全球竞争力，可以使它们向外投资于发达经济体&mdash;&mdash;不仅是在自然资源领域，在这方面，中国国有企业也是热切的买家。即使将塔塔钢铁(Tata)对欧洲钢铁集团哥鲁氏(Corus)提出的100亿美元竞争报价排除在外，印度企业今年进行的海外收购额，也将在去年45亿美元的基础上翻一番。</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咨询公司麦肯锡(McKinsey)大中华分公司总裁欧高敦(Gordon Orr)指出：&ldquo;目前，印度模式正造就着更多的企业，准备进行全球规模的运营。印度模式的优势是，在早期出现少数大规模的资本密集型企业。&rdquo;</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在中国&mdash;&mdash;尽管在局外人的想象中，在名义上的共产党政府温和的领导下，资本主义领域正迅猛发展&mdash;&mdash;但国内私营企业仍然受到限制，要与权力很大的省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合作。国有企业主导着这个经济体中所有的关键领域。</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国经济学家指出：&ldquo;私营公司说：&lsquo;我们只能给国有企业做妾，或是给跨国公司当情人。'&rdquo;当被问及私营领域为什么不能自由享有全部利益时，这位经济学家答道：&ldquo;这样对经济有好处，但对党则不然。&rdquo;</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外国投资者表示，共产党对私营企业的态度仍很矛盾。它认为这些企业的主要作用是支持国家控制的企业、并为数以百万计的工人提供就业机会&mdash;&mdash;这也是家具制造这种轻工业活动最受欢迎的原因。除了少数例外，中国品牌迄今为止还不能在外国市场拥有巨大影响&mdash;&mdash;对于联想(Lenovo)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的案例，目前还不能下定论。</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几个拼命想让乐观分析人士听到自己声音的怀疑论者，已经大声发出了警告。</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他们指出，民粹主义将使印度瘫痪，这里民粹主义指的是不愿意开放经济、打破基础设施的瓶颈。</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由于依赖美国和其它不确定的外国市场（这是开放的缺点之一），同时也由于共产党不允许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崛起，中国的增长将受到阻碍。</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朗伯德街研究(Lombard Street Research)的黛安娜&bull;乔伊列娃(Diana Choyleva)指出：&ldquo;人们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没有政治上的麻烦，中国将迅速增长。但即使从经济角度说，这一点也不那么有说服力。&rdquo;</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 在争相成为发达经济体的角逐中，中国和印度面对着极为不同的挑战，很难说它们有着同样的道路。它们最终可能会处于同样的位置。不过，如果真是如此，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而且各自也会是通过非常不同的途径获得成功。</font></p>
<p><font size="3">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0">
<tbody>
<tr>
<td>作者：英国《金融时报》维克托&bull;马莱(Victor Mallet)</td></tr>
<tr>
<td>2007年1月5日&nbsp;星期五</td></tr></tbody></table>译者/何黎</font></p></div>]]></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陈志武：中国会计师的困境</title>
			<link>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2809.html</link>
			<comments>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2809.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精神丛林</dc:creator>
			<pubDate>Sat, 6 Jan 2007 13:12:07 +0800</pubDate>
			<guid>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2809.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strong>中国会计师的困境</strong></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在中国作会计师，实在不容易。不仅行业内的竞争使赢利空间越来越小，而且&ldquo;银广夏&rdquo;、&ldquo;蓝田股份&rdquo;、&ldquo;东方电子&rdquo;背后的会计师们使同行的社会形象系统性受损。事情还不止如此，美国的&ldquo;安然&rdquo;、&ldquo;世界通信&rdquo;等财务丑闻也使国内外&ldquo;加强会计监管&rdquo;、&ldquo;重立会计规则&rdquo;的呼声大增。于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问题、《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问题、等等都成了热门话题。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那么，为什么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力这么低呢？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当然，&ldquo;会计师的职业操守太差&rdquo;、&ldquo;会计规则太不完善&rdquo;，这些都属实。但是，会计师的职业良心只能发挥到的一定程度，当利益的诱惑足够高时，职业操守再好的人恐怕也抵挡不住。会计规则也可一改再改，但如果会计师面对的激励环境不利于他们遵守规则，那么再好、再完善的会计规则也只能停留在纸上。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以上市公司为例，众所周知，管理权与所有权严重分离，在管理层和股东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像银广夏，股东数量成千上万，他们不可能一一到银广夏总部去亲自查账，一方面不一定有足够的财会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没时间,经济费用上也不合算，因为绝大多数股东的持股数不多，不可能亲自对每一只投资的股票做审计。因此才有必要引入中介审计公司，代表众多股东对上市公司做审计。从理论上讲，中介审计服务的客户应当是那些分散在全国的股东们，而不是银广夏的管理层。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可是，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下这些中介审计的最终客户&mdash;&mdash;股东们&mdash;&mdash;对真实信息却没有兴趣，而上市公司管理层则更不希望中介审计&ldquo;说真话&rdquo;。于是，会计师即使想有较高的职业操守，也不一定清楚这种职业操守是为谁。为什么股东们对真实财务信息无兴趣呢？原因在于政府对股市的干预，也就是&ldquo;政策市&rdquo;。政策救市使投资者对真实信息无兴趣。为认清这一点，我们可把救市政策看成是政府给股民免费提供的股票价格保险。有了这种免费保险，股民根本就不用担心选错了股票。即使买进了下一个&ldquo;琼民源&rdquo;，也会有政府帮助把它转成另一个&ldquo;中关村&rdquo;。如果进去股市后整个大盘跌，反正有政府的保险，不用怕。这一来，经会计师审计过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是否准确就不重要了。也没人去&ldquo;傻乎乎&rdquo;地、认认真真地研究不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因为反正有政府的保险。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那么，如果运气不好碰上下一个&ldquo;银广厦&rdquo;被媒体报道出来，怎么办？股民们可能也不用担心。一方面，银广厦还没摘牌(股市十几年里只有几家被摘牌，小概率事件)，股价也还不低。另一方面，财经类媒体也受行政管制。为了&ldquo;制造&rdquo;、维护股市&ldquo;利好&rdquo;环境，相关的管制部门可能不会允许媒体不受约束地挖掘、报道上市公司的作假行为。在媒体将上市公司假账曝光之前，监管机构会出于多种考虑而首先阻止其报道。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既然政府也努力通过行政手段和宏观经济政策抬高股市，在许多情况下证监机构就无足够的激励去查假、罚假。为了股市的稳定，刑事调查机关的&ldquo;打假&rdquo;动力会有限，法院也尽量使股东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人的民事诉讼变得难上加难。当这种由法律产生的、本来应具强制性的&ldquo;硬威慑&rdquo;都显得无力时，我们很容易想象会计师职业道德所能产生的&ldquo;软威慑&rdquo;的力量会有多大。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在&ldquo;真实信息&rdquo;的消费者严重缺位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自然选择为其买单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服务，为他们提供方便。当其他业者都认同&ldquo;包装上市&rdquo;是正常的合法行为时，难道我们真的指望会计师行业能&ldquo;一枝独秀&rdquo;？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作者为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font></p>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新闻周刊》 2002年9月27日</font></p>
<p align="center"><b><font color="#008000" size="4"></font></b>&nbsp;</p>
<p align="center"><b><font color="#008000" size="4">案例 琼民源 </font></b></p>
<p align="center"><b><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案例介绍</font> </b></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９８８年７月，琼民源在海口注册成立，其全称为&ldquo;海南民源现代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dquo;，前身民源公司是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企业，股票代码０５０８，１９９３年４月３０日在深圳上市，１９９７年２月２８日停牌，１９９９年７月１２日起社会公众股份置换入中关村后上市流通。琼民源事件是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首期被查处的证券欺诈案件，原董事长成为１９９７年１０月实施新刑法后，首例援引证券法犯罪条款判处的个案。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琼民源的利润演变颇富戏剧性，１９９４年度每股收益不足一厘；１９９６年度中期报告，每股收益为０．２２７元；１９９７年１月２２日，公司刊登１９９６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为０．８６７元，并提出１０股转送９．８股的分配预案，终使１９９６年琼民源成为中国股市的一只&ldquo;大黑马&rdquo;，全年股价涨幅达１０５９％。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９９７年２月２８日，公司股票停牌。１９９７年３月５日，各主要报刊披露，琼民源年报涉嫌违反会计制度，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１９９８年３月１９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关于琼民源问题听证会。１９９８年６月１０日，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玉和等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在北京正式开庭。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９９９年６月１９日，琼民源以１８７４２３４万股社会公众股与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１８７４２．３４万股股份进行等量置换。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９９９年７月１２日，中关村上市，琼民源退出证券市场。</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一、神话破灭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从走上资本市场大舞台的第一天起，已经预示了琼民源决非等闲之辈。１９９３年４月３０日海南民源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３．２５元的价格和５０００股的成交量在深交所开盘上市，短短十多分钟后竟无量跳升到２７．２５元，牵动深综指上升近１６点（此后，已问世两年的深综指不得不修改了新股上市当天指数的计算方法），该股这一天的２７．２５元也就是永远的&ldquo;天价&rdquo;。从上市到１９９５年底，琼民源是只名副其实的垃圾股，１９９４年的净资产收益率０．０３％，直到１９９６年４月１日该股的收盘价不过２．０８元。然而，就在那场你追我赶的&ldquo;黑马竞赛&rdquo;中，琼民源横空出世，演绎了一出低价股&ldquo;翻身闹革命&rdquo;的悲喜剧。１９９６年琼民源展开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并购故事：１９９６年６月法人股权变动，第二大股东易主为北京富群新技术开发公司；９月１９日接管北京凯奇通讯公司；１０月与新加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１９９７年初与中国香港恒基公司一起投资民源大厦项目，与中国香港鹏信公司和北京友谊商业集团共建北京友谊大厦，接收凯奇海外上市公司美国爱维克国际集团公司的股份，与国家计委、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共建三亚国际会议中心；等等。因此，公司董事会在１９９６年年度报告中称&ldquo;公司通过接管北京凯奇通讯总公司，迈入了高科技通讯领域并跨入国际化行列，房地产开发区的丰硕成果，开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为今后持续获得利润奠定了坚实基础。现代工业、农业及其他各项事业也有了新的进展&hellip;&hellip;&rdquo;在美丽的光环的映照下，琼民源１９９６年８月２４日公布的中期报告，宣布１９９６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９７８５．６３万元，为上年同期的８３７倍，每股收益０．２２７元，而于１９９７年１月２２日公布的年报披露：净利润４８５２９．１７万元，同比增加１２９０．６８倍；实现利润总额５．７亿元，同比增加８４８．４１倍；资本公积增加６．５７亿元，每股收益０．８６７元。由此，琼民源终于由垃圾股变成了绩优股，成为深市走强的领头羊，股价从１９９６年４月的２元，涨至１９９７年１月的２６．１８元，加上１０送３的题材，不到一年其股价涨幅高达１６倍。这一现象很快引起了监管者、投资者及市场人士的注意，许多媒体陆续刊载了各界对其财务报表的疑问，公司不得不于２月１日发布补充公告，但终难圆其说。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９９７年２月２８日，琼民源在海口的海甸岛召开１９９６年度股东大会。下午３点大会如期举行，但由于股东们对暂缓分配与否未果，董事会决定于３月３日下午继续开会，并申请此间继续停牌，待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复牌。孰料在３日的大会上董事会竟做出了一个惊人决定&mdash;&mdash;&mdash;全体成员集体辞职。４日的会议已是群龙无首，当日一个无人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传到了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市协议》的有关条款，这个决议无法刊登，琼民源也就此失去了通过正常途径复牌的可能。与此同时，公司涉嫌违反会计制度，有关部门行将进行调查的新闻见诸报端，琼民源的黑幕慢慢暴露在投资者面前。经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查实，琼民源１９９６年报及补充公告所称实现利润５．７亿元、资本公积６．５７亿元严重失实，虚构利润５．４亿元，虚增资本公积６．５７亿元。虚构利润５．４亿元，是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所谓６．５７亿元资本公积是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而编造的。琼民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构成了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１９９６年度公布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１９９７年３月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同时，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为琼民源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为琼民源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均含有虚假和严重误导性内容，违反了会计、审计、证券等法规的有关规定。１９９６年４月２９日，中国证监会决定：（１）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行为涉嫌犯罪，中国证监会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其所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一切职务，对琼民源公司处以警告，对琼民源其他董事待履行法定送达程序后予以处罚。（２）鉴于琼民源１９９７年３月３日的股东大会已决定申请停牌、公司全部董事集体辞职的实际情况，建议由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海南公司的主管部门成立清理整顿小组，负责处理琼民源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会。待新的董事会对已公布的虚假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重新披露后，依照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复牌。（３）建议有关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审计的海南会计师事务所，吊销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６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３年，对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罚款３０万元，暂停其从事相关资产评估资格６个月。（４）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６６５１万元和６６３０万元，并各罚款２００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的主要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９９８年１１月１２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琼民源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原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玉和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３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会计师事务所退休干部、海南民源公司聘用会计班文昭被判有期徒刑２年，缓刑２年。就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监管部门从公众股东利益出发，开始着手琼民源的重组工作。</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二、公司重组、重获新生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琼民源公司１９９６年因虚假年报严重误导投资者，而使股价在短时间扶摇直上，大批股民高位套牢，构成中国证券史上最严重的一起证券欺诈案，就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监管部门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开始着手对琼民源公司的重组工作。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９９８年１１月２０日，北京市政府京政办函［１９９８］１６１号《关于变更民源海南公司国有股权的通知》，批准将民源海南公司持有的琼民源３８．９２％国有法人股划拨给北京住宅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ldquo;北京住总&rdquo;），由其负责行使海南民源第一大股东的权利。经琼民源第一大股东北京住总提议，１９９９年１月５日琼民源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并形成四项决议：（１）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２）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３）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德威资产评估公司对&ldquo;琼民源&rdquo;资产财务状况进行核查；（４）授权新一届董事会进行公司重组。１９９９年４月２３、２５日，琼民源新一届董事会分别在上海、深圳组织召开了公众股东座谈会，介绍了公司重组方案，通报了琼民源核查情况，董事长郝有诗报告对琼民源资产财务核查的情况。据查，截至１９９８年９月３０日琼民源拥有总资产９．８２亿元，负债２．４５亿元、净资产７．３７亿元。即使扣除１９９６年底至１９９８年９月期间的经营消耗及其虚增的利润与资本公积，这个结果仍与其１９９６年年报披露有天壤之别，就该情况董事长与股东代表进行了最直接的沟通。１９９９年６月８日，在深圳召开了琼民源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了公司重组&ldquo;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rdquo;的方案。方案具体实施分七大步骤：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发起设立：１９９９年６月８日，由北京住总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管公司、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联想控股集团公司、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四通集团公司等６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ldquo;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dquo;（以下简称&ldquo;中关村&rdquo;），公司股本总额３亿股。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中关村科技，将这一品牌给琼民源的替身作了个漂亮的包装。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中关村科技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确定的重点项目，中关村是创造奇迹的地方，这里汇集了北大方正、清华紫光、联想、四通等著名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的主导产品占国内同类产品市场的４０％～７０％，形成了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包括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新能源及环境科学、新药物及生物技术所构成的四大支柱产业构架，与当今世界高技术产业结构基本一致。特别是这一地方还有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内的各类高校３０多所，包括中科院在内的科研机构１３０多个，无论是人才、科技、知识等方面都具有领先优势。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２．定向增发：中关村发展向北京住总定向增发１８７４２万股法人股。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３．等量换股：１９９９年发布换股公告，北京住总以１８７４２万股与琼民源１８７４２万股社会公众股进行等量换股，换股日期６月１９日～６月２８日，换股工作完成后，琼民源的社会公众股全部换入中关村。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４．换股部分上市交易：１９９９年７月７日中关村发布上市公告书，并于７月１２日上市流通。首日开盘价３７．５８元，以３１．９５元报收，最高冲至３８．００元，最低下探３０．１０元。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５．发布琼民源终止上市公告：１９９９年７月７日，琼民源董事会与深交所同时发布公告&mdash;&mdash;&mdash;根据《公司法》第１５８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１９９９年７月１２日起，琼民源股票终止上市交易。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６．新增发行：１９９９年８月６日，刊登招股说明书，向股权登记日内持有中关村流通股的股东，按１：１比例发行新股。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７．新增股份上市流通。</font></p>
<p align="center"><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中关村股本结构</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总股本　　　　　　　　　　　　６７４８４．６９４　　　　　　　　　１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国有法人股　　　　　　　　　　３００００　　　　　　　　　　　　４４．４５</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其中：主发起人：</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　　　　　　２７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其他发起人：</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１１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５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５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联想集团控股公司　　　　　　　　　　　３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　　　　　　　　　３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四通集团公司　　　　　　　　　　　　　３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合计　　　　　　　　　　　　　　　３００００</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社会公众股　　　　　　　　　　　　３７４８４．６９４　　　　　　５５．５５</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nbsp; </font></p>
<p align="center"><b><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案例思考 </font></b></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１．琼民源重组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font></p>
<p><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２．琼民源重组成功的重要原因是什么？</font></p>
<p align="center">&nbsp; <span><font size="5"><strong>琼民源如何变成了中关村</strong></font></span></p>
<p>&nbsp;&nbsp;&nbsp;&nbsp;琼民源是1996年大牛市中涨幅最大的明星股，但同时更是中国证券史上臭名昭著的问题股。1997年2月28日， 管理层一纸&ldquo;暂停交易&rdquo;的公告使广大琼民源的股东们开始了漫长的等待。</p>
<p>&nbsp;&nbsp;&nbsp;&nbsp;在琼民源股票被停牌期间，有关部门对琼民源进行了调查。拨开层层迷雾，琼民源的股东们赫然发现，琼民源声称成功进军北京房地产，1996年利润比上一年度增加1000倍，以及将进军通信领域并在美国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美好前景原来是一场骗局。经查实，琼民源实际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 这一切严重失实的数据背后是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在二级市场呼风唤雨牟取暴利。</p>
<p>&nbsp;&nbsp;&nbsp;&nbsp;琼民源一停就是两年，其间在政府的主导下， 公司的重组工作陆续展开。 至 1999年初，重组有了大进展。在当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管理人员全面入主琼民源董事会、监事会，备受关注的琼民源新一届领导班子就此产生。6月8日，由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联想集团控股公司、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四通集团公司等六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琼民源社会公众股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18742.347 万股与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中关村股份18742.347万股按1：1比例等量置换。至6月28日，琼民源社会公众股已全部置换成中关村的股份。至此，琼民源退市，作为一个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经营，中关村则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股等待上市。</p>
<p>&nbsp;&nbsp;&nbsp;&nbsp;对于琼民源事件的结果，业内人士见仁见智。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整体置换的重组方式为资本运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也是很好的保护。但也有业内人士持不同观点，他们指出，既然已查明琼民源弄虚作假，就应根据公司法进行摘牌退市，以行政多于市场的手段进行干预并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陈志武:集体诉讼是保护股民的有效方法</title>
			<link>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2601.html</link>
			<comments>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260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精神丛林</dc:creator>
			<pubDate>Sat, 6 Jan 2007 11:47:5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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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strong>&nbsp; </strong>
<p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集体诉讼是保护股民的有效方法</font></strong></span></p></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strong><font size="5"><font face="楷体_GB2312"> <span></span></font></font></strong></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nbsp;&nbsp;&nbsp;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从举证责任难度来说，集体诉讼有利于股东；就证券诉讼的成本与激励机制而言，集体诉讼优于共同诉讼；以同样实行判例法的国家来看，集体诉讼也是保护股民权益最有效的司法程序。 </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今年<span>1</span>月<span>15</span>日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暂时可受理由虚假陈述引起的证券民事索赔案。出于多种实际考虑，高院暂只允许单独（个人）诉讼，兼有必要的共同诉讼。比起<span>2001</span>年<span>9</span>月<span>21</span>日的&ldquo;暂不受理&rdquo;，年初的&ldquo;通知&rdquo;已使我国证券市场基础建设往前迈出了一大步。但作为证券民事诉讼的下一步，设置并推广集体诉讼应是首要的项目。</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为看清集体诉讼的必要性，我们不妨以银广夏为例。照年初通知的虚假陈述诉讼前提条件，受害的前银广夏股民暂还不能正式上诉索赔。即使证监会正式确认银广夏的虚假陈述，如果众多银广夏股民均提出个人诉讼，将会带来许多实际运作上的问题。<span><br /></span>　　<span><br /></span>缺乏集体诉讼难以向银广夏索赔</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根据巨潮资讯网提供的资料，截止到<span>1999</span>年底，银广夏共有<span>5</span>万多名流通股股东。对于即将发生的众多对银广夏的单独诉讼，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下：</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一、多数受害股民根本就不会去起诉。原因是经济上不合算。这<span>5</span>万多股民的平均持股量大约为<span>2000</span>股（流通总股本为<span>1</span>亿多股）。假如平均每股因受欺诈而损失<span>15</span>元（银广夏在<span>2000</span>年最高价达<span>40</span>多元，<span>2001</span>年<span>9</span>月后跌至每股<span>5</span>元左右），那么每个股民平均受损约为<span>3</span>万元。尽管每位股民的索赔数目可为<span>3</span>万元，但实际可得到的赔偿通常要少于这个数。根据银广夏公布的<span>2001</span>年中报看，其净资产（股东权益）到去年中仅为约<span>5.18</span>亿元。也就是，如果总共有<span>4</span>万股民上诉的话，平均每人可从银广夏得到的赔偿不过<span>1.2</span>万余元（不包括银广夏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天勤会计所应作的赔偿额）。但即使如此，这<span>1.2</span>万元的上限赔偿费还得支付律师费、诉讼费、股东自己需花的时间和亲自去银川打官司的差旅费。因此，多数股东的利益仍将受到更大的损害。</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二<span>. </span>个人诉讼给银川中级法院的工作量太大，浪费法院的资源。即使最后只有<span>5000</span>名股民上诉，每一个案的诉讼文件与证据以<span>1</span>公斤算，这些个案文档加在一起就达<span>5</span>吨。另外，即使每一诉讼案只需花一小时，银川中级法院共需花<span>5000</span>个小时。按每天<span>8</span>小时算，法院需花<span>625</span>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完，大约要<span>3</span>年时间。这些计算还只是针对银广夏一个公司，还有其他有虚假陈述的公司呢？</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span>&nbsp; </span>第三、正因为银广夏今天所剩的净资产仅有<span>5</span>亿余元，众多受害股民会竞争上诉，谁能上诉得早，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就越大、可得的赔偿额就越多。越是晚诉，越可能一分赔偿都得不到。在法律上，这极不公正。</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四、按前面的粗算，如果有<span>5000</span>名或更多股民分别进行个人诉讼，诉讼案的数目和持续的时间会过于分散被诉公司的注意力、消耗其资源，甚至可能迫使其破产。当然，这种消耗或许对其它上市公司构成足够的威慑，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一些社会资源的浪费。</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以上从几个方面说明，个人或者多人的共同诉讼难以了结对类似银广夏的索赔诉讼。</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集体诉讼优于共同诉讼　　</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成为股东民事索赔的普遍手段</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集体诉讼起源于十二、十三世纪的英国，后于<span>1966</span>年正式纳入美国&ldquo;联邦民事程序法&rdquo;。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中， 美国的集体诉讼还主要应用于消费品民事责任类案件中。在证券类民事案中的应用集体诉讼主要是从<span>1980</span>年开始，这主要是由于相对共同诉讼，集体诉讼有其优势，在下文将会有说明。</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除英美之外，其他允许集体诉讼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韩国和台湾。除韩国和台湾地区以外，其他国家均为判例法国家（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本栏<span>2</span>月号指出的为什么判例法国家对中小股东权利保护最好、法治最强、证券市场也最发达）。</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那么，什么是集体诉讼（也叫集团诉讼）？</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span>&nbsp; </span>以集体诉讼运用得最广泛的美国为例，多人诉讼大约分两种。第一种是&ldquo;共同诉讼&rdquo;（<span>joinder</span>），由多位受害人结合一起诉讼，事由必须相同、案发时间与内容也一样，一般要求共同参诉者每人出庭作证或发誓申明，每人得亲自参诉。这种形式比个人诉讼效率要高些、也节省一些资源，但改进不是太多。像将来对银广夏的民事诉讼，即使允许共同诉讼，要求众多参诉人一一登记、分别出庭，那还是一个烦琐、漫长的过程，而且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上面说到的头三条理由。</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二种是&ldquo;集体诉讼&rdquo;（<span>class action</span>），由一位或二位原告（也称&ldquo;牵头原告&rdquo;或&ldquo;首席原告&rdquo;）代表众多受害者提出起诉，首席原告和被代表的数目众多的原告在诉由上必须相同、在利益上必须一致。诉讼过程中，只有首席原告代表所有其他（匿名的）原告参加，包括与律师交涉、进行和解谈判、搜取证据、为开庭做准备等。一旦达成和解或得到法院的判决，所有参诉的成员（甚至包括未参诉的受害者）都不可再以同样事由对被告方提出起诉。</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集体诉讼与共同诉讼的主要差别有：</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一、参加共同诉讼的每位成员必须亲自直接参诉、对整个诉讼过程负责。而集体诉讼中除首席原告外，其他所有受害者都不需直接参诉，甚至也无需知道有这样一个诉讼案在进行，一旦赔偿额被确定，各间接参诉的受害人均会按比例得到一份赔偿（正因为这样，笔者在过去几年中有时会突然接到来自集体诉讼赔偿费、数额不大的支票，这些是对笔者多年前炒股因受欺诈而赔钱的补偿），任何不愿参诉的受害者必须亲自申请退出，否则就算自动参诉。</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二、共同诉讼需要律师进行较多的组织工作，把参诉各方组织在一起。而集体诉讼中无需组织多人，律师只需与首席原告交涉，因此也不会带来任何社会稳定的问题，反而可以一次解决众多股东的索赔问题。</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三、共同诉讼中各参诉者自己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负责。而集体诉讼中都采用&ldquo;胜诉才收律师费&rdquo;的方式，也就是律师按&ldquo;诉讼风险&rdquo;收费，部分诉讼费用先由首席原告支付，而所有其他匿名的受害者都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这最有利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尽管中小股东得到的赔偿金额通常不多，但至少得到了赔偿）。</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四、共同诉讼中全部或多数参诉者都得出庭或提供证词。而集体诉讼中只需首席原告出庭或提供证词，这反而使诉讼过程相对简单。正因为集体诉讼中绝大多数原告是匿名、不直接参诉，整个过程需要法官的介入，包括首席原告、首席律师、律师费等都得经过严格司法程序由法官决定。</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在美国，证券集体诉讼之所以于<span>1980</span>年才开始运用，是因为在此之前，每位参诉股东必须宣誓申明他确实是根据被告的虚假陈述而决定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必须证实其买卖股票与被告欺诈行为间的因果关系。这一举证要求使证券集体诉讼完全成为不可能。</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但<span>1970</span>年的一些判案奠定了&ldquo;市场欺诈理论&rdquo;（<span>fraud-on-the- market theory</span>），也就是在公司要员通过虚假陈述或其他操纵行为使股价上涨后，根据操纵后的价格交易，该股票持有者就自然受到欺诈行为的侵害。因此，受侵害股东不需要亲自提供证词，只要有记录证明其交易时间是在虚假陈述之后，即可建立欺诈与交易的因果关系。</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这些里程碑性的案例为证券集体诉讼清除了最后一道障碍，从<span>1980</span>年初开始，集体诉讼成为美国保护股东权益的最有效司法程序，也是最普遍使用的股东民事索赔手段。<span><br /></span>　　<span><br /></span>美国历年证券集体诉讼情况</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span>&nbsp; </span>图<span>1</span>给出了自<span>1991</span>至<span>2001</span>年美国各联邦法院受理的证券集体诉讼案数。</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除<span>2001</span>年外，其他各年受理的案件数都在<span>200</span>件左右。这些年美国上市公司总数大约为<span>1.1</span>万家，因此每年约有<span>2%</span>的上市公司被股东提出集体诉讼。其中，<span>1995</span>年的集体诉讼总数仅为<span>110</span>件，原因是那年美国国会正在审议&ldquo;个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rdquo;（<span>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span>，<span>PSLRA</span>），该法案旨在给上市公司要员一定的&ldquo;言论安全区&rdquo;、提高证券诉讼举证责任标准、减少边界性诉讼案。该法案通过后，当年律师界与法院还不十分清楚如何在此法案下运作，使<span>1995</span>年提交的诉讼案特别少。之后，证券集体诉讼案的举证重点都转向上市公司的财务表、季报和其他正式公布的材料，从中找寻虚假陈述、假帐、内幕交易的证据。</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span>2001</span>年的集体诉讼案高达<span>487</span>件，创历年新高，主要原因是在<span>1998</span>、<span>1999</span>和<span>2000</span>年网络股、高科技股大涨，然后从<span>2000</span>年中开始又不断下跌，这使许多股民损失重大，为索赔创造了条件。以往的经验是，股价涨时证券诉讼少，但跌时集体诉讼就多。</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nbsp;&nbsp;&nbsp;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从图<span>2</span>我们看到，所有证券集体诉讼案中有<span>60%</span>的指控涉及虚假陈述、财务假帐，<span>56%</span>涉及内幕交易。也就是说，许多诉讼案中既有虚假陈述，同时又伴随着内幕交易。</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nbsp;&nbsp;&nbsp;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图<span>3</span>显示出，<span>2001</span>年的<span>487</span>件案中有<span>49%</span>是起诉科技业上市公司，银行金融类公司占总数的<span>3%</span>。从图<span>2</span>和图<span>3</span>中看到，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虚假陈述的根本基础。这种分离与信息不对称在科技类公司中表现得尤其突出。由于科技类股价涨跌的幅度较大，对消息的敏感度高，同时它们的收入与利润又最不好预测，极容易使股东与管理层间的信息不对称达到极端。在股民的预期极为偏离时，上市公司的经理们更有压力去做假账或给出误导性陈述。因此，科技公司更容易被起诉。</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图<span>4</span>中看到，只有<span>8%</span>的集体诉讼案在一年内就了结（通常是因被法院驳回），共有<span>26%</span>的诉讼在两年内驳回或和解。在三年内了结的只占所有案件的<span>39%</span>。因此多半的案件要持续三年以上，这也说明虚假陈述、违反股东权益的代价较高。</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图<span>5</span>给出证券集体诉讼案的平均赔偿费，<span>1991</span>年达成和解的平均每案赔偿费为<span>630</span>万美元，<span>1999</span>年为<span>1290</span>万美元，<span>2000</span>年则为<span>4510</span>万美元。<span>2000</span>年之所以格外高，是因为山登公司一案的赔偿费就为<span>31.85</span>亿美元，创历史纪录（见本刊<span>2001</span>年<span>12</span>月号《赔偿<span>30</span>亿美元的证券集体诉讼案》）。<span><br /></span>　　股东得到的赔偿费通常是索赔损失额的<span>6%</span>到<span>10%</span>。另外，过去<span>11</span>年中平均有<span>81%</span>的证券集体诉讼案在开庭前达成和解，<span>18%</span>被法院驳回，只有<span>1%</span>的诉讼案走完一审的全过程（如图<span>6</span>）。可见，美国的法官一般都尽量鼓励各方达成和解，以减少社会成本，也减轻控辩双方的负担。</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此外，在达成庭外和解的案件中，如果有假账类指控，则赔偿费比其它类诉讼高<span>30%</span>；如果假账指控被证实，则赔偿费要多<span>90%</span>；如果五大审计所之一也为被告，赔偿费则平均多<span>79%</span>。有意思的是，为了维护信用，不让持久的诉讼程序损害其名声，在五大审计公司之一也被起诉时，如果法院不驳回诉讼案，每次都早早达成和解，不会持续到开庭的那一天。</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最后，图<span>7</span>显示出证券集体诉讼每案的平均律师费。自<span>1991</span>年至今，胜诉律师费基本呈上升趋势，<span>1991</span>年达成和解的，平均每案的胜诉律师费为<span>210</span>万美元，到<span>1999</span>和<span>2000</span>年则超过<span>400</span>万美元。整个<span>11</span>年中最高的一次是对山登公司的股东集体诉讼，在<span>2000</span>年达成和解时法官批准的胜诉律师费为<span>2.63</span>亿美元。比较图<span>5</span>和图<span>7</span>，我们看到胜诉费平均约为总赔偿额的<span>30%</span>。</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胜诉才收费是集体诉讼得以应用的重要因素，正是这种风险费一般都很高，使原告律师即使先不收费，但照样有充分的激励为原告方利益效劳。也正是这种风险费让众多受害的小股东在无法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司法得到部分补救。另一方面，由于胜诉费很高，美国有一些律师所（如在纽约的<span>Milbery Weiss</span>）专门投身于证券集体诉讼，每天、每时去跟踪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与新闻发布，把今天的陈述与过去的作对照比较，去搜集虚假陈述证据，为下一个集体诉讼作准备。这种跟踪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其社会效果却是规范了证券市场的运作，保护了中小股东。<span><br /></span>　　<span><br /></span>集体诉讼实施的条件约束</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按照美国&ldquo;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rdquo;第<span>23</span>条规则，只有在以下四条件均满足时主管法官才可将一个多人诉讼案定为&ldquo;集体诉讼&rdquo;。</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一）集体成员众多。上诉方律师必须证明，受损人数多到无法进行&ldquo;共同诉讼&rdquo;的程度。<span><br /><br /></span>　　（二）各成员诉由应相同（<span>commonality</span>）：要么有同样的法律问题（<span>common questions of law</span>），要么有同样的侵权事实（<span>common questions of fact</span>）。<span><br /><br /></span>　　（三）首席原告的指控应该与其他成员的指控一致，两方的利益也必须一致，以保证首席原告真能代理其他成员参诉、谈判等。<span><br /><br /></span>　　（四）首席原告必须确能代理其他集体诉讼成员参诉。一方面，这要求前者与后者无利害冲突；另一方面，这要求所推荐的首席原告真正能为其他成员的利益去努力，也就是尽管首席原告可能有能力代理所有成员，但他也必须有足够多的时间与精力为整个诉讼集体去争取权益。</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诉讼集体成员一般根据某一时段内买进（或卖出）某股票的事实来界定，所有满足这一条件者自然成为诉讼集体之一员。如果由此定义的诉讼集体满足上述四条件，主管法官将正式立其为集体诉讼案。办案过程的其他细节，请参见本刊去年<span>12</span>月号笔者所写的山登公司集体诉讼案。在此仅补充以下几点：</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一、一旦首席原告选定，其他诉讼集体成员均不直接介入，因而成为&ldquo;缺席原告&rdquo;（<span>absent members</span>）或&ldquo;匿名成员&rdquo;。正因为此，诉讼过程中的许多重大事项都由法官在与首席原告协商的情况下，代表缺席原告的利益作决策。比如，首席原告可推荐&ldquo;首席律师&rdquo;，但在选定首席律师之前，法官一般邀请多家合格律师所参加投标。一旦所有的律师费投标收到后，法官给首席原告推荐的律师一种优先权：首席原告推荐的律师要么接收最低的费用投标并成为首席律师，要么就放弃机会、让投标最低的律师所成为首席律师。这种投标过程可保证以最低的费用为诉讼集体找到最合格的律师代理。</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二、诉讼和证据调查过程中，法官一般都禁止被告方去直接召见或骚扰缺席原告成员，以避免被告方以这些手段影响原告集体的一致性，也禁止被告方去误导任何原告方成员。</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第三、一旦与被告方达成初步和解条件，首席原告和律师所需要立即刊登广告、通知其他集体成员，并给他们反对和解或退出集体诉讼的机会。此后，法官举行正式和解听证、听取各参诉成员对和解条件的意见。如果听证会表明和解条件足够合理，法官会正式批准协议。</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一旦双方达成和解或得到法院的判决，法官最后还得审定两项事情。第一项是如何分配和由谁来分配赔偿费。这项工作一般是由专门从事集体诉讼赔偿分、送的独立服务公司负责。另一项是律师胜诉费。在集体诉讼中，首席原告不能与律师直接锁定律师费，而是通过前面介绍的投标过程确定，但在最后支出胜诉费之前，法官还得举行最后听证，在确信合理的情况下胜诉费和其他律师费才可支付。因此，与个人诉讼和共同诉讼不一样，整个集体诉讼过程都得到法官的监督，以保护缺席原告的利益。<span><br /></span>　　<span><br /></span>有好的法律条文还需有相配的诉讼程序</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本刊今年<span>2</span>月号笔者谈到，判例法国家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原因之一是它们对股东权利保护最好、法治也最强。它们之所以能实现最好的股东权利保护，不仅在于法律条文上如此，也在于从诉讼程序上给中小股东许多便利。相比之下，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其书面成文法给股东的保护很多，但一旦股东权益受到侵害，要想上法庭得到赔偿，其侵权诉讼程序上的种种障碍使受害的股东只好望而止步。也就是说，书面上法律条文可以完美，但如果没有相配的诉讼程序提供便利，那也无实效。</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在受侵害者众多、又无经济激励去单个诉讼索赔的情况下，集体诉讼是一种最有效的司法程序，也最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司法公正。<span><br /><br /></span>（作者为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郭峰律师、贾纬、张勇健、周帆法官，石宏对此文亦有贡献。）</span><span></span></p></span><span><p></p>
<p align="right"><span style="FONT-SIZE: 9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摘自新财富<span>2002</span>年<span>04</span>月）</span></p></span><p></p><span></span>]]></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做客搜狐经济学人论坛(实录)</title>
			<link>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0942.html</link>
			<comments>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0942.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精神丛林</dc:creator>
			<pubDate>Sat, 6 Jan 2007 11:33:17 +0800</pubDate>
			<guid>http://chinathinker.blog.sohu.com/28550942.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font>&nbs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strong>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做客搜狐经济学人论坛(实录)</strong></font></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大家好！</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搜狐&quot;经济学人论坛&quot;请到的嘉宾是耶鲁大学金融经济学陈志武教授，访谈马上就要开始的，欢迎网友踊跃提问。</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陈教授，您读了7年的计算机，却放弃了计算机去做金融学的研究。您当初怎么会从一名计算系的学生变成金融系的学生的？尤其是在美国的计算机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是什么改变了你的学术取向？</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我在国防科大从1983到1986年读的是计算机网络的硕士研究生。后来，我自己觉得如果大家都去学工程、学理工科，没有人去研究经济学、政治学这样的课题，中国这么大，可能以后机器和工程项目做得再多，但是经济机制和政治机制上没办法配套跟上去，到最后那么多的机器和工程项目，也不一定真正给中国</font><font size="3">带来长久的繁荣。所以我就决定放弃学计算机工程，改去做金融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研究。 </font></p>
<p><font size="3">　　我跟崔之元一起翻译过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收录在《走向未来》的丛书里，当时只是想引进一些不同的政治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后来联系到耶鲁大学去读书，1986年他们录取了我，我就到美国的耶鲁大学读金融经济学的博士学位。</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1986年的时候你去了美国，一个方面是学金融学专业，同时对美国的社会要做一个重新的进入和认识，这两个过程是同时展开的。在这个过程当中，你的求学过程是不是非常辛苦？从当时的中国社会进入美国的花花世界，有什么样的文化冲突，怎么处理？</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跟今天的中国差别很大。当时我去美国的时候没什么钱，按照当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兑换了10美元就去了美国。去了以后，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在耶鲁读书的中国学生的帮助。当时最大的困难是英文，听《美国之音》的英文广播，听别人讲，慢慢熟悉，但是真正自己说话，障碍还是很大的。对于刚开始去的人来说，想了解英文，最主要的方式还是看电视，多参加一些晚会，多跟一些朋友聊天，多看一些报纸。</font></p>
<p><font size="3">　　当时的《纽约时报》对我的启发很大，美国电视台的新闻频道也非常多，那些电视节目对我的英文帮助非常大。可以对美国社会从不同的角度去了解。因为美国的电视节目里面经常会采访一些不同的人，有一个是ＡＢＣ ＮＥＷＳ Ｎｉｇｈｔ Ｌｉｎｅ里的访谈节目，对最热点的政治、经济问题展开不同的讨论，这些节目对我的启发很大，让我从一些不同的角度了解美国社会和美国人的思维方式。</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在美国学习和生活很多年以后，你觉得从那边学到什么东西？</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感受最深的还是美国人的为人处事的方式。1986年去美国之前，中国对美国的了解还是非常少，去的时候有很多的东西不了解。比如，我们觉得美国人的性生活方面很乱，随便得很，其实并不是这样子的（笑）。我们很多的中国人觉得美国人不太重视家庭生活，只顾自己。其实到美国以后，我们发现，美国人对家庭重视的程度至少不低于中国人对家庭的重视程度。绝大多数的美国家庭非常在乎周末，过节的时候全家一起去度假、一起吃饭等等，这都是很重要的家庭活动内容。让大家感觉到是一个团体，这一点给我当初的印象是反差很大，去美国之前的想法和实际看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font></p>
<p><font size="3">　　美国的慈善奉献也是我所看到的不同的地方。与中国、香港、台湾、日本甚至欧洲等其他的国家和地区相比，美国人为福利和慈善机构的捐献精神非常主动，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有这么多私立大学、私立医院的原因。这些机构很多时候是靠人们自发的捐赠运作下去的。随着人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准越来越高，更多的人应该会发现，如果社会上的弱者&mdash;&mdash;不是那么幸运的、不成功的那些人&mdash;&mdash;得不到别人救济的话，对整个社会来说最后会反馈回来，变成一个很大的包袱。因为，自己有钱的人，日子过得非常丰盛，但是同时，你走出门一到街上看到那么多很穷的人无家可归，现在反差很大，哪怕是有钱的人心里也会很难受的。</font></p>
<p><font size="3">　　网友：您如何看待国有银行和民营银行的关系？如何发展中国的民营银行？</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中国现在非正式的信贷机构不允许发展，这种局面要改变，要让民营的发展空间大大增加。</font></p>
<p><font size="3">　　大家谈得比较多的是温州模式，那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因为中国传统的宋朝、明朝的时候，山西的民间借贷历来比较发达，温州模式可以继续发扬，关于这个问题具体来讲，前一段我跟一些朋友说到过，即使在温州本身，有一些设施很容易做到，一做就可以马上帮助民间的金融机构。</font></p>
<p><font size="3">　　我就建议是不是有一些人可以去提供借贷利息的信息网，可以把各个不同的地方愿意贷款贷出去的利息，和别人有一些需要资金的企业愿意支付的利息，把折价信息公布出来，这样在各个地方大家需要资金的和愿意提供贷款的两方信息收集起来，把两方撮合到一起，让他们更方便地做自愿的信贷。</font></p>
<p><font size="3">　　网友：陈教授，请您就全球经济情况下谈谈中国的经济功能区如何定位？在亚洲和世界各处于什么位置？中国的风险投资如何更好地发挥其相应的作用？</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目前中国的经济定位得很好，尤其是制造业。现在的资金流通不是金融行业，而是很多的劳动力，在有很多的劳动力的情况下，没有很好的制度支持的情况之下，中国的经济发展的定位必然在实物的生产和制造业、农业和矿业等等这些方面。</font></p>
<p><font size="3">　　大家都希望朝着高科技、知识经济方面发展，但是我个人觉得，相当一段时期之内，我们的知识产权、智力经济发展的潜力会比较少。还是侧重于制造业比较实际。</font></p>
<p><font size="3">　　风险投资是目前中国最有潜力发挥的一方面。我们知道，股市融资目前局限性非常大，银行的贷款也不太愿意做。回过头来一看，民间的信贷机构也发展得不是太多，政府不太允许发展，给的空间比较小。回过头来看，还是风险投资及股权资金把民间的资金调动起来，为一些中小企业和中小的创业者提供融资的机会，这个方面的潜力应该说是最大的。</font></p>
<p><font size="3">　　风险投资和股权基金跟股市融资相比有很多的优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优势是投资方和需要资金的那些企业之间可以在很小的范围之内，比如朋友和熟人之间，可以花很多的时间去了解，去跟踪他们投资对象公司的运作。我们在经济学上面讲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要低多了。</font></p>
<p><font size="3">　　相比之下，通过股市的融资，信息不对称、所有权和控制权之间的分离比较严重，所以在制度机制环境不是太好的情况之下，股市的融资不太容易发展。但是，一对一的，或者是小范围之内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和环境。</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陈教授在国内发表了很多的文章，主要谈新闻监督、法制与新闻发展的问题。世纪星源诉《财经》，《财经》败诉，应该是考验新闻监督的很有趣的一个案例。从这个案例来讲，有什么样的意义？</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最后是《财经》杂志败诉，赔偿30万元的所谓名誉损害费，如果这样的话，以后中国《财经》一类的媒体，报纸也好杂志也好，可能会不太敢真正对上市公司还有非上市公司的财务和其他经济问题做一些追踪报道。如果说《财经》一类的媒体，包括报纸和杂志都不敢去对中国的企业或者市场参与者的违规行为做追踪报道的话，中国的证券市场甚至于很多的商品市场最后就不太容易发展。</font></p>
<p><font size="3">　　道理很简单，我们在经济学上经常说的是一个市场交易环境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必须尽量降低，如果不允许媒体，或者媒体在败诉的威胁之下不敢去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一些追踪的报道，中国以后的金融市场的交易环境和商品市场的交易环境所面对的信息环境会非常浑浊，对于金融和证券市场来讲，交易的双方尤其是买方越来越不敢相信市场中所有的信息。</font></p>
<p><font size="3">　　长此以往，最后，不仅仅中国的债券市场，其他的市场也不太容易进一步地发展下去。在世纪星源起诉《财经》的案子当中，最后《财经》败诉和罚款赔偿，对于新闻媒体来讲是一个很坏的消息。</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新闻监督是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国在经济领域的新闻监督对中国的经济会产生多大的效益？ </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效益会很快的。举一个大家最近讨论得比较多的案例，一个是美国的安然的案例，另外一个是关于美国开放式基金管理公司怎么样处理一些违规操作公司的案例。如果没有媒体的追踪报道，就不太容易被曝光。对于中国来说，新闻媒体可以发挥的作用同样非常重要的。大家都还记得湖北的公司蓝田股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银广夏的黑幕都报道出来，基金也是《财富》杂志报道出来。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追踪报道，市场和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不太容易让人们发觉。</font></p>
<p><font size="3">　　我们可以说&ldquo;没发觉有什么不好&rdquo;。当然，可能有一些人觉得，假使这些黑幕做假不被发现的话，短期之内可以让股民赚一些钱，但是，长期来讲，这种做假的行为包涵得时间越长，对整个股市未来潜在的害处就会越大。就好像一个人生病，简单的肝炎可能没什么问题，长久地不治疗，肝炎可以变成肝癌，就变成不治之症了。</font></p>
<p><font size="3">　　新闻媒体的作用也恰恰在这里，通过不受约束的追踪报道可以尽量早地把一些做假和违法的行为暴露出来。不管是受害方还是行使做假欺诈行为一方，可以尽早地纠正他们的行为。可以避免长远的不可挽回的致命性的损害。</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新闻媒体在监督上市公司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陈教授的一篇文章提到了五层监管的模式。法律对监督宣传公司起的作用，会表现在那些地方？</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一个证券市场的运作需要很多的机构和机制的配合、监督和支持。比如拿&ldquo;深发展&rdquo;来说，是在深圳的一个公司，股民有100万左右，遍布在全国不同的地方。为了保证100万股民的钱没有被深发展滥用，我们就需要很多的机制来配置。我们刚才讲到的新闻媒体是非常重要的机制，没有新闻媒体的报道，大家不太敢相信上市公司的运作是真的。</font></p>
<p><font size="3">　　又比如说，当初发现银广夏有问题的时候，媒体不是政府的权力机构，怎么去追究他们的责任？仅仅靠媒体也不行，必须要有法院来配合。受害的股民就可以去起诉银广夏的管理层还有相应的审计公司和律师等等。没有法院的支持那是不行的。</font></p>
<p><font size="3">　　同时，我们又意识到，法院也有他的不足的地方，法院实际上是一个比较被动的监督机构，换句话说，一般的原则，法院要介入之前首先要有人去起诉，起诉银广夏的管理层。没有受害的股东去起诉，或者没有检察院、公安机构去调查、到法院去起诉银广夏的话，法院是没有权力去监管和处罚银广夏的管理层的。</font></p>
<p><font size="3">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可能的问题&mdash;&mdash;有些股民可能不愿意起诉。从诉讼程序来说，他们可能没办法去起诉，法院没办法介入。这个时候需要我们很熟悉的机构&mdash;&mdash;证监会。证监会可以主动地去监督和处罚违法的行为。所以说，要相关的机构配合，缺一不可。</font></p>
<p><font size="3">　　网友：孙大午案件已经判完了，你能不能就这个事件谈谈所谓的草根金融问题。</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孙大午这个事是非常荒唐的案例，本身不成问题的一个问题。在以后尤其在讨论怎么发展草根金融和民间自愿的融资安排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点，我们要尽量地从原则上尊重契约自由，或者交易自由的理念。</font></p>
<p><font size="3">　　如果张三和孙大午他们之间，张三愿意把1000万元钱借给孙大午或者投资到孙的公司，李四或许也愿意把1000万元钱投到孙大午的公司，只要是他们双方愿意做的一笔交易，孙大午和李四、张三他们互相之间都愿意接受他们之间互相同意的条款，政府就没有理由和权利去干预。</font></p>
<p><font size="3">　　孙大午的股东们没有任何抱怨的情况之下，政府和行政机关凭什么，或者公安机关凭什么要去追查他们的责任？如果我们承认相当程度上的契约自由的话，孙大午面对的这些问题就不应该是任何的问题。因为他们做的这些投资的金融安排是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做出来的。草根金融在中国的传统上历来就是非常主要的金融融资的形式。</font></p>
<p><font size="3">　　网友：陈教授，您好，如何看待中国股市的现状，美国是不是也经过了这样混乱的时期？</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中国的股市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就像我前一段说的那样。考虑到中国目前新闻媒体的环境和法制的环境前提之下，中国股市十几年的发展状况已经是非常不错了。我们大家知道，在今天的中国社会里面，跟亲戚朋友去借钱或者提供贷款都不太愿意的情况之下，居然还有这么多的老百姓去拿钱买股票，把他们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钱投到这些上市公司里边。做到今天这一步已经是很不简单了。</font></p>
<p><font size="3">　　美国的股市经历跟周围的发展非常不一样的，美国的股市发展一直到上世纪30年代之前是完全自由的市场，整个市场的交易是在没有任何政府监管部门存在的前提之下发展起来的，完全靠民间自发，根据他们的需要制定出来的一系列的规则，从来没有美国的联邦政府、州政府真正地介入，参加引导他们的发展。这个过程一直到上世纪30年代后期，才由美国的联邦政府出面成立证监会比较主动地监管美国的股票市场。这跟中国从一开始就由政府来主导、培植的股票市场的情况是大不一样的。</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因为我们的市场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资金问题，最早的一个功能就是要用来融资。很多人看来，中国的股市是一个具备融资功能的市场，这个证券市场是不是就有这么一个最大的功能，还是有其他的功能？</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这从根本上说明了中国股市的发展跟美国的股市的发展从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因为中国的股市发展就像你刚才讲的，当初是为了帮助解决国营企业的问题，想通过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资金，帮助国营企业解决财务的问题。18世纪末刚刚开始的美国股市，那些美国的上市公司是出于一种企业自己要融资的本来需求而开始搞股市。美国的公司上市，老百姓去买股票，都是在没有任何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发生的一些自愿交易，股民们愿意把钱投入进去。</font></p>
<p><font size="3">　　上市公司本身是私营企业，美国没有国营的企业。所以他们之间发生的交易，更多地是自愿交易，没有政府出面做任何的保证，政府也不会去通过发表言论鼓励或劝阻人们参与买股票。总的来讲，美国政府跟股市的发展两者之间是非常独立的。 对于证券市场大家讲得比较多的是，证券市场的功能主要是帮助企业融资。其实除了这个主要的功能以外，还有非常多的其他功能。比如说通过发展证券市场、发展股票市场，让更多的老百姓可以参与企业盈利的机会。我举个例子，像新希望集团&mdash;&mdash;生产猪饲料的企业，因为刘永好这些年做得非常成功，成功的同时新希望集团慢慢地开始垄断了猪饲料这个行业。比如说，新希望集团到前两年为止，在全国总共并购了100多个不同的猪饲料厂。他们公司的销售遍及全国。但是新希望集团在猪饲料行业垄断的时候，使原来很多普通老百姓一些小打小闹做猪饲料经营的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按我们今天讲到的，在规模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变得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我们原来看到的老百姓小打小闹的生产和经营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很多这样的机会都会越来越被几个大的成功的规模化的企业垄断起来。</font></p>
<p><font size="3">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一方面看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的结果使得很多创业机会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几个公司的手里，同时，原来的普通人开小店、小工厂、小作坊的机会就会变得越来越少。我们有没有什么方法让这些老百姓重新有机会补回搞小打小闹的创业机会？</font></p>
<p><font size="3">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如果让像新希望集团、华联超市、国美电器等等这些公司上市，把他们的股票分得很细，让更多的老百姓可以通过购买他们的股票来参与这些公司的创业发财中间分享到一份，这样的话可以多多少少让普通的老百姓有机会弥补他们失去开小店开小作坊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讲，发展好股票市场和证券市场，不仅仅是可以帮助企业去融资，而且对于培养中产阶级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font></p>
<p><font size="3">　　说到这一点，看看美国，也可以基本上看出来。美国的股票市场，尤其是最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基金管理行业，确确实实为普通的美国家庭通过持有股票和股票基金参与美国的经济增长带来的繁荣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美国大概有2／3的家庭持有股票或者基金，所以在美国的基金和股票市场越来越繁荣的时候，至少有2／3的家庭同时能分享到一部分利益。</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由于网络的缘故，上传的速度比较慢，请网友不要介意。</font></p>
<p><font size="3">　　网友：陈教授您已经出去多年了，有没有想回来？将您丰富阅历与大家分享？</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今年年初我是重点考虑过以某种形式回国工作的可能性。我想，短期之内做耶鲁的教授还是有蛮多的好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好处是，耶鲁大学可以给我提供很多研究的资源。</font></p>
<p><font size="3">　　在耶鲁大学经常可以碰到&mdash;&mdash;几乎每个星期都可以&mdash;&mdash;世界一流的学者和各行各业唱主角的一流人物。我还是想在近些年内继续利用耶鲁大学能够提供的资源做一些对中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有用的研究。通过做研究，写一些文章，以便更好地摸索中国未来发展的途径和方向。我想最终我还是会回到中国来工作。</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如果中国要长时间地保持这种繁荣，是靠地大物博，或者取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还是要靠别的资源来保持这种发展速度？</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关于这个问题，我最近谈得比较多，因为我从小在中国上小学、中学、大学，一直到今天可能始终离不开一个基本的观念。觉得地大物博、自然资源丰富是决定一个国家贫富的最根本和最核心的因素。但是实际上我们今天去看中国和整个世界的现实，我们会发现越是土地多的国家，或者从中国的三十个省来看，越是平均人均耕地面积越多的省份，在今天的中国恰恰是最穷的省份。</font></p>
<p><font size="3">　　另外，我拿了世界有九十多个国家的数据来看，我们会发现，自然资源包括黄金、银、石油和天然气储藏量越多的国家反而是目前人均国民收入比较低的国家。通过对各个国家的情况和中国三十个省市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后，我们发现，在今天的世界里，自然资源和土地的多少不再是决定一个国家人均收入的最重要的因素。我最近的一些研究要想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不是土地也不是自然资源决定一个国家的贫富高低的话，到底是什么东西真正能够决定一个国家贫富收入的高低？我发现制度资本是最重要的，因为时间原因，我不展开讲，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我相关的文章。</font></p>
<p><font size="3">　　主持人周年洋说：在中国内需不足的时候，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大量的贸易，通过贸易获得自己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但是这样的话也会引起国际的纷争，尤其是近来的人民币升值压力的问题，如何才能保持贸易的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中国经济的持续繁荣？</font></p>
<p><font size="3">　　陈志武说：关于贸易是一个蛮大的话题，也是我最近关注比较多的一个话题，这也是保持一个国家持续繁荣的重要因素。我个人觉得中国可能越来越有必要刺激自己的内需，通过拉动内需来发展经济，不应该进一步依赖向其他国家出口商品来发展自己国家的经济。原因是多个方面的，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今天整个世界自由贸易、经济全球化的环境给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在世界历史上并不是总是这样的。我们知道，在19世纪以前，由于海洋运输的能量、容量都非常有限，那个时候全球化的贸易也在进行，但是规模不是那么很大，一般公认的第一次全球化